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急救包、应急救援装备与AED配备标准意见
一、总则
(一)制定依据本标准意见严格遵循国际通用技术规范、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主要依据包括《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等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参照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相关国际标准,结合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成熟配置经验,立足我国公共安全治理实际需求制定,旨在规范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急救相关设施配备,提升突发状况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意见适用于全国各类公共场所(包括交通场站、学校、商场、景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制造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各类业态)、社会组织等单位,明确其急救包、应急救援装备及AED的配置原则、标准要求、管理规范等内容,为各单位合规配置、有效使用相关设施提供统一指引。
(三)核心原则1.生命至上,应配尽配:以保障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人员密集、风险较高的场所优先实现设施全覆盖,其他场所逐步推进配置;
二、国际标准与部分国家配置规范参考
(一)国际通用标准1.AED核心标准:遵循IEC 60601-2-4《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除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明确除颤能量输出精度误差≤±15%,需具备防漏电、防电击的电气安全保障,电磁兼容性能需规避手机、基站等干扰,操作指引需通过清晰语音提示与图形指导适配非专业人员快速上手;2.应急救援装备标准:自动胸外按压仪需符合ISO 16003《急救设备 胸外按压设备 要求和试验方法》,按压深度成人需达5-6cm,按压频率保持100-120次/分钟,按压释放比为1:1以确保胸廓完全回弹;人工通气设备需遵循ISO 10651-4《急救设备 第4部分:人工通气设备》,控制通气压力避免肺部损伤,潮气量精度贴合成人500-600mL的生理需求,气道接口需兼容一次性耗材防止交叉感染;3.急救包配置原则:ISO推荐按“基础配置+场景补充”模式,涵盖止血、包扎、固定、通气等核心功能模块,器材需符合医用级安全标准,包装具备防水、耐磨、易开启特性。
(二)部分国家配置规范1.美国:立法强制要求汽车出厂配备急救包,公共场所按“每500人1台AED”“3分钟可达”原则配置,企业需根据员工规模与作业风险分级配备急救装备,急救包需包含止血带、心肺复苏面罩等核心器材,且明确器材定期更换周期;2.日本:通过《灾害对策基本法》确立急救设施普及制度,公共场所急救包覆盖密度超消防栓,要求每几十米设置1个,家庭、企业、学校均需强制配备急救包,AED优先配置于交通枢纽、景区等场所,统一纳入全国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管理;3.欧盟:多数国家将急救包列为轿车标准配置,要求车站、码头、大型企业等必须配备,AED配置需符合CE认证(技术依据IEC 60601系列标准),明确规定急救装备维护责任主体与巡检频次,同时强制要求相关场所工作人员接受急救技能培训;4.加拿大:法规明确车站、码头、大型服务型企业营业网点及公共交通工具必需配备急救包,AED配置重点覆盖人员流动密集区域,要求设备位置标识与120调度系统联动。
三、中国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
(一)法律层面1.《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将急救设备配置上升为法律义务,AED作为核心急救设备纳入“必要急救设备”范畴;2.《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将急救装备配置纳入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并消除设备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置与使用情况;3.《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确立“紧急救助免责”原则,为公众使用公共场所及单位配备的急救设施实施救援提供法律保障,消除施救顾虑。
(二)政策与部门规章层面1.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提高AED配置水平,指导各地科学规划配置数量、密度与点位;2.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规范AED规划配置、安装要求等关键内容,为各地配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2021年联合印发《关于推广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的指导意见》,制定《交通医疗急救箱配置标准指导目录(试行)》,要求专业加强型急救箱增加AED等器材,明确交通运输场站与船舶的配置规范;4.《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配置急救设备,加强急救人员培训与装备维护指导;5.《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均明确要求,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及AED,并加强巡检确保可用;6.地方专项政策:《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扬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明确交通场站、学校、景区等场所的AED配置责任与安装规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急救能力建设和生命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学校逐步实现AED全覆盖,普通高校、寄宿制学校2025年9月前完成配置;《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规定公共体育场馆必须按“黄金4分钟”原则配备AED。
(三)国家标准层面1.GB/T 38250-2019《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要求》:明确“每1000平方米至少配置1台AED”“设备应放置在24小时可见、无障碍物遮挡区域”等量化指标,为配置工作提供核心技术依据;2.GB 30077-202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规定第一类和第二类危险化学品单位须自2024年9月1日起至少配置1套AED;3.WS/T 843-2025《乡镇卫生院医用装备配置标准》:将AED纳入乡镇卫生院通用医用装备基本品目,推动农村地区急救设备普及。
四、具体配备标准
(一)急救包配置标准1.基础配置清单:需包含医用纱布、弹性绷带、止血带、消毒湿巾、医用手套、心肺复苏面罩、镊子、剪刀、创可贴、急救毯等核心器材,所有器材需符合医用安全标准,包装标注有效期;2.配置数量:公共场所按每100人配备1个基础急救包为基准,人员密集场所(如大型商场、体育场馆)每50人增设1个;企业按员工规模配置,100人以下至少配备2个,100-500人配备5-10个,500人以上每50人配备1个;3.场景补充配置:高风险行业(如制造业、建筑业)需增加骨折固定夹板、止血凝胶、眼部冲洗液等;交通运输行业按《交通医疗急救箱配置标准指导目录(试行)》补充配置,专业加强型需包含AED关联配件;校园需增设儿童专用止血贴、退烧贴等适配器材。
(二)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标准1.基础救援装备:所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及500人以上企业需配备自动胸外按压仪、应急照明设备、扩音器、应急通道指示标识、简易担架等;2.行业专项装备:消防重点单位需增配破拆工具、防毒面具、耐高温手套等;高层建筑需配备缓降器、楼层应急救援箱;交通运输场站及船舶需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绳索、医疗急救箱(专业加强型)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根据运载介质特性,配备吸油毯、专用灭火器、防护镜、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等设备;3.配置密度:大型公共场所按每2000平方米设置1个应急救援装备点,每个装备点至少配备1套基础救援装备;企业按生产区域或办公楼层划分救援单元,每个单元至少配置1套基础救援装备。
(三)AED配置标准1.配置范围:以下场所必须配置AED:机场、火车站、港口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学校(含中小学、高校)、幼儿园;大型商场、超市、体育场馆、景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500人以上企业;客运船舶(日均客流量2000人以上或具备条件的省际客运航线客滚船);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危险化学品单位;公共体育场馆、高速公路服务区;2.配置数量:遵循“3-5分钟可达”原则,交通枢纽每楼层至少配置1台,楼层面积超4万平方米增设1台;学校按每校区不少于2台配置,学生人数超3000人每增加1000人增设1台;企业按每500人1台、每1000平方米1台的双指标取高值配置;社区居住人数超3000人至少配置1台;3.安装要求:需放置在24小时开放、无锁闭、无障碍物遮挡的区域,如大堂服务台旁、电梯厅显眼处、楼层消防栓附近;标识采用国际通用AED符号(橙黄色背景、白色除颤电极图案),高度1.5-1.8米,视线障碍区域需设置发光标识,并在场所平面示意图及重要出入口设置导向标识。
五、管理与维护规范
(一)责任主体各单位为急救包、应急救援装备及AED配置与管理的责任主体,需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管理人员,建立“配置-维护-更新-报废”全周期管理台账。
(二)日常维护1.定期巡检:急救包每月巡检1次,重点检查器材有效期、完整性;AED及应急救援装备每季度巡检1次,按IEC 60601-2-4等标准检测设备性能,做好巡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修或更换;2.定期更新:急救包器材到期前3个月完成更换;AED电池及电极片按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最长不超过有效期;应急救援装备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修,损坏部件及时更换;3.信息化管理:鼓励接入地方AED远程管理系统,将设备位置、状态信息与导航软件、120指挥调度系统互联,方便公众快速查询与调度使用。
(三)培训要求各单位需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急救技能培训,确保至少30%的员工掌握急救包与基础救援装备使用方法,AED配置单位需确保每个楼层或部门至少有2名员工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培训内容纳入员工安全培训体系,每年至少开展1次复训。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规划指导,将急救设施配置纳入公共场所与企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捐赠急救设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中央及地方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边境地区及基层单位配置急救设备给予适当补助,如山西省财政厅已下达3000万元支持AED项目实施。
(二)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配置、维护急救设施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将急救设施配置与维护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公共场所等级评定等体系。
(三)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公益讲座等形式普及急救设施使用知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鼓励各地借鉴深圳、杭州等地经验,建立公众急救培训体系,开展免费急救技能培训,提升全民急救素养,营造“敢用、会用、善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参考文献与法规制度列表
(一)国际标准1.IEC 60601-2-4《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除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2.ISO 16003《急救设备 胸外按压设备 要求和试验方法》3.ISO 10651-4《急救设备 第4部分:人工通气设备》4.IEC 60601-1《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二)中国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中国政策文件与部门规章1.《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2020年)2.《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3.《关于推广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2021年)4.《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5.《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6.《健康中国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7.《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8.《学校急救教育课程教学大纲(2024版)》9.《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10.《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11.《扬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扬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1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急救能力建设和生命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体〔2025〕31号)13.《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14.《辽宁省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管理规范》(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四)中国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1.GB/T 38250-2019《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要求》2.GB 30077-202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3.WS/T 843-2025《乡镇卫生院医用装备配置标准》4.《交通医疗急救箱配置标准指导目录(试行)》(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5.AQ 8011-202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本标准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与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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